表C.1.4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材料表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要求 |
備注 |
1 |
登記申請書 |
原件 |
— |
2 |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 |
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 |
— |
3 |
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書) |
原件 |
— |
4 |
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
原件 |
— |
5 |
宅基地使用權證明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證明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村民轉讓房屋所有權 |
6 |
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和村民會議同意或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房屋所有權 |
7 |
買賣合同 |
原件 |
買賣 |
8 |
互換合同 |
原件 |
互換 |
9 |
贈與合同 |
原件 |
贈與 |
10 |
遺贈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遺贈 |
11 |
繼承權公證書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繼承 |
12 |
房屋分割、合并協議;房屋地址證明 |
原件 |
房屋分割、合并;地址發生變動的,需提交重新確認的房屋地址證明 |
13 |
約定協議;婚姻關系證明 |
原件 |
將共有的房屋約定為單獨所有、將單獨所有的房屋約定為共有或按份共有份額轉移;申請人屬于夫妻關系的,需提交婚姻關系證明 |
14 |
拍賣成交確認書 |
原件 |
拍賣 |
15 |
企業清算的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的證明 |
企業清算證明為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的證明為原件 |
企業因破產而清算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的生效法律文書;企業因解散而清算的,提交股東(大)會決議(職工大會或職代會決議)和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清算方案(清算報告)或轉讓協議、證明 |
16 |
生效法律文書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房屋所有權轉移 |
17 |
預告登記證明 |
原件 |
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轉轉移登記 |
18 |
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轉讓房屋的證明、他項權證(預告登記證明)及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身份證明 |
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轉讓房屋的證明為原件,他項權證(預告登記證明)及抵押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身份證明為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 |
轉移房屋設有抵押權或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抵押權預告登記 |
表C.1.5 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申請材料表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要求 |
備注 |
1 |
登記申請書 |
原件 |
— |
2 |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 |
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 |
— |
3 |
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書) |
原件 |
— |
4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和房屋測繪報告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房屋改、擴建 |
5 |
變更證明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名稱),房屋地址、用途等變更 |
6 |
房屋分割、合并的證明;房屋地址證明 |
原件 |
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并房屋;地址發生變動的,需提交重新確認的房屋地址證明 |
7 |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明 |
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 |
集體土地依法轉為國有土地 |
8 |
生效法律文書 |
原件或經確認的復印件 |
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房屋所有權變更 |
表C.1.6 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申請材料表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要求 |
備注 |
1 |
登記申請書 |
原件 |
— |
2 |
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 |
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 |
— |
3 |
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書) |
原件 |
— |
4 |
房屋倒塌的情況說明 |
原件 |
倒塌 |
5 |
征收決定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證明 |
征收決定為原件和經比對的復印件,房屋已被拆除的證明為原件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之前的拆遷項目,提交拆遷許可證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證明 |
6 |
放棄所有權的承諾書;他項權利人(預告登記權利人)書面同意證明 |
原件 |
放棄所有權;被放棄的房屋上存在他項權(預告登記)的,需提交他項權利人(預告登記權利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